抑郁性神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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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13 1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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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迎龙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宋业臻

青岛认知人工智能研究院研究员,心理学博士

要目

一、引言

二、难点分析: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信度问题

三、技术前瞻: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有效性

四、嵌入路径: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司法精神病鉴定

司法精神病鉴定实践中的主要问题表现为鉴定意见的信度不足。这一方面源于涉及精神医学、心理学、法学在内的司法精神病学本身属于交叉学科,学科间话语系统融合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对象本身存在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方面的复杂性。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执法、司法领域的普及应用,以及算法、算力、数据的不断成熟,遵循新型技术嵌入精神病学、心理学而产生新型理论的“一级嵌入”与新型理论嵌入司法精神病鉴定实践“二级嵌入”的“双嵌入”路径,采用“分块开发”“系统整合”“流程整合”三大操作程序,并借鉴人工智能技术中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心理计算技术和智能辅助决策技术资源,能够直接回应并一定程度解决司法精神病鉴定实践中信度不足的问题。这为人工智能辅助鉴定系统的研发,赋能司法精神病鉴定实践提供了可能。

一、引言

根据法律规定,经法定程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告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司法精神病鉴定在实践中产生了适用标准不统一、诊断不规范甚至“被精神病”等乱象,导致了人们对于精神病鉴定公正性问题的担忧。其主要难点问题表现为“精神病的鉴定、认定在司法实践中的混乱情况”“多次鉴定的不一致性较高,由此引发较严重的重复鉴定、多次鉴定”。有学者根据部分地区和机构的统计数字推测,存在多次鉴定的案件中,不同鉴定意见之间的不一致率在30%左右。从认知科学与临床精神病学角度来看,这一难点问题可以归纳为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信度不足”问题。

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信度不足问题,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产生。一方面,跨学科话语系统差异造成了学术沟通断层。司法精神病学涉及法学、医学、心理学等多种学科,多学科合作本身就面临着极大的困难与挑战。诺伯特·维纳就曾经指出:“如果一个不懂数学的生理学家和一个不懂生理学的数学家合作,那么这个人不会用那个人所能接受的术语表达自己的问题,那个人也不能用这个人所懂得的任何形式来做出自己的回答。”由于法学、医学、心理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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